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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檢測採樣業務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刊登日期:2022/6/21
發文日期:2022/6/16
發文字號:府環空二字第1113608650C號
主旨:公告本府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檢測採樣業務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
公告事項公告: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縣「111年度雲林縣環境污染物檢測計畫(一般空氣污染物)」之相關檢測採樣作業。
附件: